诱导客户多交保险少理赔?太平洋保险车保合同引争议
2017-02-28 11:02:17 来源:消费日报 小 中
大货车出险致一家三口两死一伤,货车报废还是维修?
交通事故致一家三口两死一伤
2016年10月27日,安徽省利辛县望疃镇新望疃村集东元庄村民汪清晨驾驶皖S76506拖挂货车沿206国道由南往北行驶。13时50分许,行至江西省广昌县甘竹镇上堡路段时,因车胎爆裂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上堡二桥西侧桥栏后坠于桥下,造成司机汪清晨与其小儿子李顺死亡,妻子李荣梅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。
28日凌晨两点多,大儿子汪勇连夜赶到事故现场。汪勇说:“当时父亲被困在车里还见不到,母亲已经被送往医院,而弟弟不知道在哪里。”
受伤的李荣梅于当日下午17点31分,被送往广昌县人民医院治疗。汪勇见到母亲的时候,母亲由于惊吓还处于不清醒的状态。汪勇说:“妈妈说弟弟也在医院,但是我一直没找到弟弟,我见到弟弟的时候弟弟已经在殡仪馆了。”
两天后,失去丈夫和小儿子的李荣梅就匆忙出院,悲痛欲绝的她要求转回当地医院治疗。她出院后就再也没见到丈夫和小儿子。大儿子汪勇成了李荣梅唯一的精神寄托,汪勇也成了家里唯一的顶梁柱。
然而,在汪勇为家人料理完后事后,令他意想不到的问题接踵而来……
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存争议
事故发生当天,汪勇向保险公司报了案。该车于2015年11月28日,购买了太平洋(5.31 -0.56%,买入)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,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30万元。
然而,当汪勇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时,保险公司给出的赔付金额却出乎了汪勇的意料。车辆损失险的赔偿金只有17.76万元。
当他去保险公司讨要说法时,保险公司表示:由于车辆报废,实际价值为17.76万元。如果维修车辆则按照正规4S店报价维修,修理费用最高承担30万元。
汪勇说:“这辆车于2013年12月12日购买,购买时32.68万元,2015年上保险时,太平洋保险公司系统计算出的保险金额是30万元。当时已经把车辆折损计算在内了,一年不到的时间实际价值怎么能只有17.76万元?”
然而,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车辆出险要按实际价值赔付,保险公司也没及时指定正规4S店修理,但是汪勇联系厂家指定的具有维修资格的维修站保险公司却不认可。